会同县司法局:司法所上门来调解 跨年度纠纷终化解
2026-01-22 17:22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8391         

​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邓小明 张佳仪)民生无小事,调解显担当。近日,会同县司法局坪村司法所工作人员于该县某小区,用暖心的上门调解和专业的法律服务,成功化解了一起跨年度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。

时间回溯至2025年1月9日7时许,林某驾驶电动车途经该县四岔马路时,因不慎将横穿人行道的行人杨某撞倒,导致杨某左股骨颈骨折,随即入院治疗。事故发生后,肇事人林某积极承担了杨某住院期间及后续治疗产生的26000余元医疗费用,然而,对于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伤残补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后续赔偿事宜,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,纠纷就此搁置,成为两年来困扰双方的“心病”。

年节将至,杨某旧伤复发,卧床不起,牵挂着赔偿纠纷的解决,在得知坪村司法所秉持“司法为民”的工作理念,便向坪村司法所提出了上门调解的申请。

群众有所呼,司法有所应。坪村司法所收到申请后,充分践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,考虑到杨某的特殊情况,当即指定两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调解队上门开展调解工作。调解现场,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一方面向杨某细致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赔偿范围、标准和依据,消除其法律认知上的困惑;另一方面与林某真诚沟通,引导其换位思考,理解杨某因伤病带来的身体痛苦和生活不便。

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,积极搭建沟通桥梁,耐心疏导双方情绪,逐步缩小分歧。经过不懈努力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林某同意再一次性支付杨某5万元赔偿费,这起僵持已久的跨年度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上门调解不仅是坪村司法所践行“司法为民”宗旨的生动实践,更是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的缩影。近年来会同县司法局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,将调解室“搬到”群众家门口,用“零距离”服务化解矛盾纠纷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,又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。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,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更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,促进了邻里和谐,为构建平安会同、法治会同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责编:周玉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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